一、消防
訓練塔設計原則:利於執勤戰備、訓練、提高隊伍戰鬥力,適應保衛現代化建設和群眾生命財產平安的需要。
訓練塔設計宗旨:科學、實用。
二、消防站建築設計標準《GNJ1--81》之第六章建設消防訓練塔的要求及製作標準附第6.0.1條消防站內應設置訓練塔,其正麵應設有長度不小於35米的跑道。
訓練塔應符合下列要求:
(一)、訓練塔宜設在靠近訓練場盡端的部位;
(二)、訓練塔層數應不少於四層,高層建築物較多的城市,層數可適當增加;
(三)、訓練塔正麵的窗口每層不少於兩個,窗間牆的寬度為1.0米;
(四)、訓練塔窗口的尺寸為1.2米×1.8米,窗口距離塔邊不得小於0.65米,窗台寬為0.4米(突出塔壁5厘米),每層窗台距該層地麵的高度為0.8米,層高為3.5米,並應設有淨寬不小於0.7米的內樓梯;
(五)、在訓練塔每層內側應設置不小於1.5米寬的平台,頂層應設置樓板;
(六)、訓練塔宜設置室外消防梯。消防梯應通至塔頂,並宜離地麵3米高處設起,寬度不宜小於50厘米。